办理结婚登记一次性告知书
(不含补领结婚证)
一、婚姻登记“全省通办”:
男女双方或者一方为四川省内户籍的,无需提供居住证,可以在四川省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备注:不包含省外,男女双方均是省外的在会理市办结婚登记必须提供一方有效的《会理居住证》外,还需要提交以下第三条所需材料)。
二、预约:
办理结婚登记需提前2个工作日在“四川民政发布”或“会理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预约,如遇“预约数已满”的情形,请选择其他时间:当事人双方均不是四川省内户籍的,必须要有一方具有有效的《会理居住证》,方可进行预约。
(备注:在会理市办理婚姻登记,预约或不预约均可办理)。
三、所需资料:
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备注: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均具有户籍专用章,户口本内容为机打:在无法出示户口簿的情况下,由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或常住人口登记表;身份证遗失、消磁或者损毁的,需提供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原件);
2.缺少任何一方的任何一样证件,婚姻登记机关均不能受理婚姻登记申请;
3.当事人需要自行核对身份证、户口簿的“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是否一致,户口本“婚姻状况”是否与本人目前事实婚姻状况一致,不一致的需要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更正;
4.提供《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5.提供近期3张免冠红底2寸双人合影照片(半身照、大头像,不清晰,奇装异服以及有遮挡面部的装饰物,均不能正常使用);
6.现役军人的一方需要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的有效证件(证件已过期、模糊不清、损毁或不能辨认的,需更换新的有效证件,有效证件不能以证明代替)、团级及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状况证明》;非现役军人的一方需要按照前款要求准备相关证件及资料。
(备注:部队驻地、入伍地不是四川省境内,配偶方不属于四川省内户籍且无《会理市居住证》的,会理市婚姻登记机关无权限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