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理某家庭农场在食品广告中宣传疾病治疗功能案
2024年10月10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会理某家庭农场在微信公众号销售猕猴桃、石榴时,宣传“大凉山晚熟黄金鸭嘴猕猴桃可以调解体内代谢,预防疾病”“石榴可以收敛固涩、止泻止血,对于久泻、久痢、便血、崩漏等病症有治疗作用”。其行为构成在食品广告中宣传疾病治疗功能。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0.00元。
2.会理某物业公司未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向用户计收电费案
3.会理某保健用品店在学校周边设置不适合未成年人活动的营业性场所案
2024年6月13日,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在会理一中附近新开业一家成人用品店”,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发现,会理某保健用品店新开设于会理一中附近,直线距离约30米。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责令会理某保健用品店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没款2206.00元。
4.会理某超市销售过期食品案
2024年5月21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会理某超市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该超市经营有超过保质期的铁板鱿鱼,该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相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责令该酒吧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涉案产品,给予警告并处7500.00元罚款。
5.会理某餐馆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案
6.会理某经营部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7.会理某酒吧销售过期食品案
2024年4月25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会理某酒吧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该酒吧吧台处有待销售的已过期的麻辣味冷吃兔,该酒吧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相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责令该酒吧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涉案产品,给予警告并处7500.00元罚款。
8.会理某餐饮吧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编辑/吴元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