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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丨借车给别人发生交通事故,车主需要担责吗?(最新规定)

      据公安部2021年最新统计,全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3.78亿辆。汽车也已经从遥不可及的“奢侈品”变成了寻常百姓的“代步工具”。但“幸福的烦恼”也随之而来,亲朋好友之间难免会互相借个车,在借与不借之间,很多人都会纠结。毕竟借了怕爱车被糟蹋、出事故,不借又怕得罪人,以至于大家都经常调侃说“车与老婆不可外借”!

      那么究竟把车辆借给别人,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呢?下面,我们就根据《民法典》的最新规定,来解读一下:

一、车主把车借给别人,对损害的发生无过错时,车主免责。

      在正常情况下,车主把车辆借给他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且车主对该交通事故损害结果的发生没有过错时,只需要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此时车主免责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车主把车借给别人,只有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时,才会承担责任。

      那么车主把车辆借给别人,究竟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会被认定为车主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有过错”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来看,当车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此时就需要车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情形如下:

第一种情形: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法条详解】通俗来讲,就是车主把车辆借给他人时,明知或应知自己的车辆存在缺陷或安全隐患。如果此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且车辆缺陷与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因果关系时,车主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至于法律规定中“机动车存在缺陷”的原因有很多,例如:车辆没有年检、车辆存在安全故障被召回期间,又或是刹车系统故障、车灯不亮、胎压不足、轮胎鼓包等任何危及车辆安全行驶的原因都属于此类情形。所以郭律师在这里有必要重申一遍:如果车辆存在故障或缺陷时,还是赶紧把车辆送修理厂去吧。

第二种情形: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法条详解】通俗来讲,就是车主明知或应知跟你借车的人尚未考取驾照、驾照已超有效期,驾照被暂扣、被吊销或注销等情形,或者车主明知、应知借车人只具备自动挡车辆驾驶资格,但是借给他的车辆是手动挡,再或者借车人持有C类驾驶证,却需要驾驶A类驾驶证才能驾驶的大货车等情形。由于此时借车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没有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因此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郭律师在这里提醒各位:希望所有车主在把车辆借给他人的时候,最好看一下对方的驾照。否则,对于无证驾驶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的赔偿完毕后,还可以向未取得驾驶资格的驾驶员进行追偿,而如果车主此时又恰好要承担相应责任时,你想哭都没地方哭去!

第三种情形: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法条详解】通俗来讲,就是车主在借给他人车辆时,明知或应知借车人已经饮酒、吸毒、服用了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或者明知、应知借车人患有足以影响观察、判断事物能力和控制行为能力的疾病,例如:严重的眼部疾病、耳部疾病,或者癫痫病、眩晕症、精神病、痴呆症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时,是千万不能借给他车辆的,否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也得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种情形: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法条详解】这条法律规定属于兜底性条款,一般需要结合具体案情,才能加以认定。换言之,只要对方能够举证车主对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车主就很可能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写到这里,郭律师友情提示:请各位车主,切莫死要面子活受罪。如果把爱车借给他人会让你夜不能寐,辗转反侧的话,那么劝你干脆不借。相信对方也会理解的!总比发生交通事故后,闹得双方反目成仇要好。另外如果车辆非借不可的话,最好在借车的时候,交代清楚车况如何,并简单了解一下对方的驾驶资格,以及借车用途及用车场景,这样也可以起到一个很好的风险规避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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